真的不敢相信, 我真的寫了100篇博文了耶!!

不到一年!! 我的第一篇是在去年的六月十日!

以前用照片寫日記, 可是因為某些原因很多照片檔案都不見了, 想想照了又如何, 刻在腦子裡的才是最實際的, 因為那加入了"感覺", 都成為回憶而不是記憶.

其實, 我非常喜歡像"慾望城市"裡的Carrie一樣, 把生活的點滴. 感動等寫下來. 邊寫邊整理腦子.

我發現, 生活可以平凡, 生命卻可以不凡, 因為我比以前用不同的眼界看這世界. 愈寫博客, 想的角度就愈多一些些. 即使有很多事我還是不懂.

而且, 我希望自己是個認真. 有思想的女人, 而不是今天這樣過, 明天也這樣過, 好像最重要的"感覺", 就在不知不覺中喪失了某些生命力, 只是去過日子, 而無法體會生命的豐富.

活出生命不在做很多癡狂的事才得以張顯吧. 我想.

平凡的事也可以難忘的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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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barbiem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